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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政王(种田文)第106节(1 / 2)





  她是鬼谷中人,识毒会医,身上沾满了药味, 洗都洗不掉,为了将这味道掩盖, 抹的胭脂水粉难免多了些。

  “我自小不喜胭脂水粉,身边丫鬟从未抹过。”

  突然出现了胭脂水粉味, 再加上马夫的话, 不想知道都难。

  合欢挑眉,“不怕我?”

  那女子失笑,“你若想对我怎么样, 早便下了手, 何须等到现在。”

  “好大的自信。”合欢翘起二郎腿, “方才是方才,我没有暴露,现在你瞧了我的样子,可不就得杀人灭口。”

  她突然扬手撒了把白粉过去,那女子并不怕,身子依旧笔直立着,隔着一层白雾遥遥朝她看去, “胭脂水粉可糊弄不了我。”

  合欢突然笑了,“你这人还真有意思。”

  她见过有趣的男儿多了去了,宛如大江之鲤,数不尽数,倒还是第一次遇到有趣的女子。

  不怕她,居然还送食物给她。

  “我这人一向恩怨分明,谁对我好,我就对谁好,她既然帮了我,我自然要回报过去。”合欢双手掖进两膝之间取暖,“反正咱们鬼谷的人没爹没娘,无儿无女,也没有牵挂,想去哪就去哪,我便留了下来,答应帮她做三件事,做完我就走。”

  “什么事?”该不会与沈斐有关,又是想害沈斐的事。

  “她还没说。”合欢不甚在意,“别总说我,也说说你呗,你好端端的怎么会跑来皇宫?”

  “我啊。”朝曦有些心虚。

  “我是跟着宁王进宫的。”既然师傅对她实话实说,她没道理隐瞒师傅什么。

  “哦。”合欢恍然大悟,“原来是他啊。”

  ???

  就这样?

  “师傅,你没听说过关于宁王的传闻吗?”记得那年师傅还因为喜欢沈斐喜欢的抓心挠肝,怎么才三年不见,她就变心了?

  “听说过啊。”合欢不以为然,“不近女色好男色,据说跟个侍卫混在一起。”

  “师傅,你觉得我在摄政王府能做什么?”朝曦反问她。

  合欢上下打量她一眼,“你最多……”

  她顿住,又仔细瞧了朝曦一身行头,惊讶道,“你不会就是那个侍卫?”

  朝曦点头,“就是我,没跑了。”

  “那你……”

  “也是他干的。”

  “药蛊……”

  “也在他那里。”

  师傅突然沉默了,这一沉默,沉默了好久,朝曦还当她接受不了,谁料她莫名笑了起来,“厉害啊,我花了好长时间也没搞定他,没想到败在你手里了,哈哈哈哈哈。”

  笑罢,语气突然严肃,“你做好准备了吗?”

  ???

  朝曦蒙圈,“什么准备?”

  “我们鬼谷的规矩,一旦动情失身,便不再是我鬼谷的人。”

  朝曦眼神黯然,“我知道,可我已经……”

  动了情,也已经失了身,就差成亲了。

  “现在回头是岸还来得及。”合欢拍她的肩。

  朝曦摇头,“回不了头了。”

  朝曦不想谈这个话题,干脆话锋一转,反过来问师傅,“师傅,你以前不是很喜欢沈斐吗?还跟我说一天见不着他就浑身不舒服,这才多久啊,就不喜欢人家了?”

  合欢摇头,“我的喜欢跟你的喜欢不一样。”

  “怎么不一样?”朝曦不解。

  “我只能接受他高高在上,清冷的那一面。”

  “难道沈斐还有两面不成?”朝曦居然不知道。

  “你不懂。”合欢自个儿陷入回忆,“我喜欢了他两年,喜欢非但没弱下去,反而越发喜欢,直到有一天,我看到他从茅房出来,一想到这么完美的人也要出恭,登时就不喜欢了。”

  朝曦无语,“师傅……”

  她不得不为沈斐说句话,“谁不出恭啊,是人都出恭。”

  “你能接受?”合欢蹙眉。

  “我第一天见他就知道他要出恭。”当时沈斐腿脚动不了,不是正常人,自己想出恭也去不了,只能她抱着,“我还给他把过尿呢。”

  师傅先是吃了一惊,后摆手道,“我还发现他生活无趣,总爱坐着,坐久了大肚腩,痔疮,哪哪都是毛病。”